6月23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枕水巷路口处,未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与沿枕水巷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相撞。王某被撞倒,其搭载的孩子和电动自行车也被撞倒在地。事故中,因王某和其孩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击在地面时,未能起到保护作用,导致二人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看着受伤的孩子,王某十分心疼,也表示十分后悔。
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应该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抢行,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此外,骑电动自行车带孩子出行时,除了自己要佩戴安全头盔,也务必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金凤区交警一大队)